为贯彻落实公安部支持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区外籍人才出入境“新十条”,加大对服务业外籍人才的保障力度,形成首都服务业国际化发展的高端人才集聚新优势。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2017年度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区外籍人才申请在华永久居留积分评估申报工作。
一、申请对象是哪些群体?需要达到怎样的条件呢?
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区创业团队外籍成员和企业选聘的外籍管理技术人才申请在华永久居留积分评估申报工作面向朝阳区、顺义区创业团队外籍成员和企业选聘的外籍管理技术人才两类群体。其中,
(一)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区服务业领域创业团队外籍成员需符合下列条件:
1.创业团队需符合下列条件
(1)公司在朝阳区或顺义区注册且纳税5年以内;
(2)创业领域为所在区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且重点发展的服务业领域。
2.创业团队外籍成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担任公司总监及以上职务;
(2)在公司中持股5%及以上。
(二)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区服务业企业选聘的外籍管理技术人才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示范区服务业企业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朝阳区或顺义区内注册且纳税、纳统的,且符合北京城市战略定位的服务业规模以上(按国家统计局标准)企事业单位(不含房地产业)。
(2)经北京市商务委员会认定落户朝阳区或顺义区的总部企业和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不含房地产业)。
(3)获得由市科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朝阳区或顺义区企业。
(4)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落户朝阳区或顺义区的金融机构。
(5)朝阳区“凤凰计划”、“国际高端商务人才”认定资助的企业;顺义区“梧桐工程”、“临空经济高端人才”认定资助的企业;朝阳区、顺义区设立“博士后工作站”的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