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与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举办《关于率先行动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北京率先行动的要求,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首都营商环境,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商务委、市编办、市工商局、市地税局等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率先行动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8月22日,《实施方案》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9月16日正式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
《实施方案》主要特点是什么?有哪些主要内容?如何保障和落实?
《实施方案》主要特点
(一)突出政府职能转变,以建设服务型政府、进一步提升服务企业水平为改革核心。
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政府明确标准规范并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探索以政策引导、企业承诺、监管约束为核心的承诺制管理模式,为企业创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营商环境。
(二)突出对标对表,以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为工作导向。
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公平交易和自由竞争秩序,提高政府法治化水平;坚持国际标准,在科技、人才、贸易、园区建设等多个领域与国际标准对接,进一步提升做事规则的国际化水平;以企业便利为出发点,为企业投资、贸易、生活等方面提供便利服务,不断提高政府服务效率。
(三)突出首都特点,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加快“智慧政务”建设为重要抓手。
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在简化审批、下放权限同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综合服务能力;以国务院批复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措施为重大契机,加大对外开放力度,以开放促进自身制度建设,推动占北京GDP比重80%以上的服务业加快发展;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创新服务方式,优化服务流程,推进数据共享,最大程度利企利民,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


